割人“命根”逃亡,被咬“舌根”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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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7:3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朱道海 杨振华 记者 帅勇)与人饮酒时发生争吵,砍伤对方后还将其“命根”割断后逃亡;逃亡途中又因猥亵一女子时被咬断舌头。日前,溧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溧水人刘某已年近半百,曾“四进宫”。去年10月,刘某服刑期满获释。今年2月7日 ,刘某来到朋友叶某家中。多年不见,两人分外亲热,便一起喝酒聊天。酒过三巡后,两人话不投机。几句话后,便开始翻脸争吵。争吵中,刘某不顾朋友之情,拿来菜刀就朝叶某的头部、颈部、腹部连砍数刀。叶某随即倒在了血泊中。失去理智的刘某并没有就此放手,又用刀将叶某的“命根”割断。事后,刘某仓皇逃亡。受伤倒地的叶某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刘某逃亡后,四处乞讨。3月7日,刘某来到溧水县城不远的一山路旁,见一村妇张某正背包独自行走。刘某顿生歹念,上前夺下张某的包就欲逃跑。抢包得手后,刘某发现张某长得颇有姿色,便用下流语言调戏她,并上前猥亵。张某见状,随即大声呼喊求救。刘某见张某不从,便勒住张某的脖子将其强行拖至路旁的山上,用手抠摸对方下体,并强行亲吻对方。 情急中张某趁其不备,一口咬断了刘某的舌头。刘某顿时满口鲜血,痛苦不堪,顾不得捡被咬断在地的舌头,捂着嘴巴逃离了现场。张某随后报警,刘某当天就被警方抓获。 (编辑 思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