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违章 自己买单摩托车主私下卖车后患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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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1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0月8日讯 (记者 聂元剑实习生罗慧颖)卖给别人的摩托车闯红灯违章,交警却把罚单寄到了自己家里,这是家住海口五指山路的蔡先生最近遇到的一桩麻烦事情。他对记者说:“这都是私下卖摩托车,不去政府有关部门办过户手续留下的后患。” 据蔡先生介绍,1993年,他花6000多元买了一辆摩托车,并以自己的名在海口车管所办理了车牌手续。这是一辆黑色嘉陵摩托车,车牌号是琼A·02787。1997年以后,他没经过 车管部门过户,与人私下交易把摩托车以2000多元的价格卖了。当时交易的手续非常简单,复印了对方的身份证,双方写了张条子简单地说明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车的情况,就转手了。半个月前,蔡先生先后收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寄来的两张罚单,上面写道,他的摩托车闯红灯违章被拍了照,分别被处罚款200元。违章的时间分别在1999年和2001年。蔡先生此时才想起来,原来私下卖出去的摩托车由于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车管所的车管档案里还挂着自己的名字。 蔡先生今天把其中一张罚单递给记者看,上面这样写着:你于2001年4月9日在海口和平路口处因违反交通信号行为,以照片为证,依据《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本机关对你作出罚款200元……逾期不交纳,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罚款单上所写的车牌号码正是蔡先生以前私下卖出的那辆摩托车牌号码:琼A·02787。 因为搬家,转卖车的凭据丢失,蔡先生现在无法找到那个买摩托车的人了,他对记者说:“我现在感到非常害怕,如果那个人骑着这辆摩托车压了人闯了祸,到时肇事者跑了,交警又会追到我头上来。我该怎么办?” 作者:聂元剑 罗慧颖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