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表投票罢免业委会》后续昌茂花园新业委会到海口市房管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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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1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0月8日讯(记者余家亮)今天,昌茂花园当选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13名成员一起,将新一届业委会章程、筹备业委会和召开业委会的原始资料,选举原始资料,以及新一届业委会的主任、副主任以及成员名单等资料报到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科备案。该业委会是10月6日上午,经昌茂花园第三届业主大会第一次全体大会投票罢免了上一届业委会后新当选的。 本报今天刊登的《业主代表投票罢免业委会》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昌茂花园的居民今天一大早就去购买本报,市区内许多报亭的本报被昌茂花园居民抢购一空。业主们纷纷赞扬本报敢于为他们说话。 今天晚些时候,新当选业主委员会主任肖飞就昌茂花园绿城物业公司关于“罢免和选举均为非法”的说法给予了驳斥。肖飞表示,昌茂花园的实际建筑面积只有258681平方米,折算票数为25868票,并不是绿城物业公司说的是45万平方米(折算票数45000票)。业主大会以14244票过半票数罢免上一届业委会,完全合法。关于绿城物业公司提出的业主代表的投票资格问题,肖飞说,业主代表的投票资格完全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得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并有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关于绿城物业公司提出的选举没有省建设厅房产处和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科派员参加就违反程序的说法,肖飞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业主大会并不需要上述两个机构派员参加,只是要求新选举业委会后,需要在选举30天内到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科备案。肖飞还说,绿城物业公司只是昌茂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权力干预业主大会选举。 作者:余家亮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