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突然要走,“傣妹”扣下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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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邓珍芝) 两名“傣妹”的服务员,未向店里打招呼就走人,店方因此扣了她们23天的工资。 女孩小吴和小徐两个月前经熟人介绍,到“傣妹”管家桥店当服务员,当时未签合同。中秋节前两人突然想离开,走时她们要店方结清两人9月份23天的工资各200多元,但该店经理表示,两人没打辞职报告就一走了之,得扣钱以示惩罚。两个女孩觉得这是自己的劳动 所得,店方不给说不过去。对此,该店经理陈锡萍称,店里有规定,员工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写辞职报告,否则会给店内管理造成混乱,“她们突然就说要走了,如果不扣钱,那店里的制度不是形同虚设了?以后我们还怎么管人?”陈锡萍坚持认为两人必须为不遵守纪律付出代价。 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有关人士认为,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违约者须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即使劳动者在离开时没有提前告知,店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小吴和小徐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此事。 (编辑 思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