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唆使丈夫强奸幼女 并在其作案时站岗放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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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0:1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妻子不但唆使丈夫强奸幼女,还在丈夫作案时站岗放哨。昨日,江津市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夫妻二人有期徒刑6年。 今年5月23日下午,娄国云、刘正书夫妇在江津市杜市镇屏麓村自家承包地除杂草。17时许,刘正书竟突发奇想,先后两次唆使丈夫和路边玩耍的一9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并许诺拿钱给小孩。小女孩同意后,由刘到一旁站岗放哨,娄将小女孩强奸。 但在开庭审理时,夫妻二人当庭翻供,声称与事实不符。但经法庭质证,夫妻二人在公安、检察机关的供述以及受害人的陈述,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夫妻二人的强奸事实。(记者 罗彬 通讯员 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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