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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同学举家搬迁 避责任邻居不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1:00 汉网

  小孩踢伤同学后,举家搬迁不见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其邻居十分气愤,最终当事人仍支付了赔偿金。

  2003年9月18日晚,武昌区武泰闸后街的庞华(化名)在宿舍休息时被同寝室的谢军(化名)无故踢伤下身,住院共花费4969.96元,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重型)。事发后,谢某为逃避责任,举家迁往别处。

  2004年3月,庞华向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范劲梅律师到法院立案,将被告及其监护人和原被告就读的学校(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谢某的邻居李平(化名)对谢极不负责的行为感到气愤,前往法院表示愿替被告支付赔偿金。经法院多次调解,被告人谢某最终将6500元赔偿金交到原告手中。

  (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黄琳 实习生和云樱)(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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