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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月饼获赠手表 出问题退换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4:38 法制晚报

  律师称--赠品属商家担责范围

  “打包销售”与一般销售没有本质不同可要求单独开具发票

  事件中秋节前,林先生在商场内看中了一款月饼礼盒,附送造型精美独特的手表一块。于是他就冲着那块手表买下了 这盒月饼。没想到刚过两天,月饼还没吃完,戴在手上的 手表却“罢工”。陈先生找到商家交涉,要求退换,商家却称手表属 高档月饼礼盒中夹带的“赠品”,作为商家只能保证月饼的质量,至于赠品是否有问题则不属自己的处理范围。

  如今月饼的包装越来越趋向于豪华高档,附送的赠品除了传统的名茶、名酒、名笔之外,还有数码相机、金项链、钻 戒、手机甚至房产证。这些赠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刘闯律师。

  问题一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刘律师:如果购买商品所赠送的物品的价值已经接近或超过该商品,那么买卖双方的意向已经不单单指向其中的一种 商品,所以这时所谓的赠予,其实是“打包销售”。商家作为销售者应对所有售出的产品承担责任。

  问题二赠品往往没有单独的购物发票,是否可以要求开具?

  刘律师:当然可以要求单独开具。因为这种销售与一般的销售只不过是方式和说法不同罢了,没有本质的不同。

  问题三消费者有哪些方式可以进行索赔?

  刘律师: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请求调解、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本报记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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