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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岁大爷和老伴“中国式离婚” 10年起诉1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5:47 新华网

  89岁大爷赵世强与其七旬老伴郑英华已经分居10年。为了离婚或要求生活费,二人共向法院起诉了11次。为妥善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今日上午9时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会同社区、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二老开一次协调会。

  老年再婚 好景不长

  赵世强大爷家住青羊区黄田坝。1989年,时年74岁的赵大爷同59岁的郑英华结了婚,双方都很珍惜这份姻缘。但在1994年3月的一天,两位老人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了争吵,自那以后,他们便分居至今。赵大爷住到了自己的大女儿家中,郑英华因是外地人,无亲无靠,只得租住了一间公房。

  赵大爷是一大型集团公司的退休职工,刚开始,他每月给郑太婆200元钱,郑太婆所居住的公房租金也由赵大爷支付。但时间一长,赵世强大爷感到有些吃力。

  为离婚 10年起诉11次

  从2002年起,赵大爷两次到青羊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郑英华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赵大爷不服,上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原判。在此期间,郑太婆也以要求赵世强给付抚养费为由,先后7次向青羊区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赵世强每月给付郑英华抚养费200元。

  今年3月26日,赵世强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青羊区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郑英华离婚。郑太婆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而且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所以不同意离婚。据了解,在这10年里,二人共计11次向法院起诉。

  据悉,为妥善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今日上午9时,青羊区法院将会同社区、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二老开一次协调会。本报将继续关注。

  律师点题

  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陆希平律师认为,这个案件里包含着法律与现实的冲突。假如判决离婚,郑英华老人无生活来源,又无子女照顾,将会给社会造成一定负担;假如判决不离,对赵世强而言,又违背了《婚姻法》“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见习记者谢李礼记者 周滔)(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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