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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长坚持婚前财产公证 女方认为有伤自尊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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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严珑实习生周小红)本来准备在10月10日举行婚礼的一对新人,因为男方家长坚持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现在面临解除婚姻关系的困局。

  孙某是汉正街的生意人,昨日他说,他和仙桃来汉打工的姑娘小玉(化名)相恋3年多,已领取结婚证,原定于今日举行婚礼。两个星期前,他父亲以“减少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为名,突然提出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小玉觉得自尊受到伤害,一气之下离汉回家,并要办 理离婚手续。他多次上门道歉,小玉均避而不见。

  昨日上午,记者打通小玉的电话。她气愤地说,孙某父亲提出该建议,分明是歧视她家境不好。况且尚未举办婚礼就说什么要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摆明了是暗示以后两人会离婚,对此她和家人都无法接受。

  孙某的父亲坚持一定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他说,他和儿子攒点钱不容易,如果不分清楚的话,以后发生纠纷会更加麻烦。他还称,如果小玉真的是为人而不是为钱的话,就不会在乎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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