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贩毒 返汉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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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06 汉网 |
一孝感男子从珠海贩毒回汉时被抓,随身携带的394.6克毒品全部查获。近日,该男子李某被判刑三年,罚金1000元。 5月18日晚11时许,27岁的孝感无业男子李纯在广东省珠海市,从一不明身份男子“阿峰”手中先后以人民币1.36万元购得K粉388.7克,摇头丸5.9克。 同月20日上午,李纯携带上述毒品乘坐珠海至武汉的长途卧铺客车途经武汉时被警方查获,并当场收缴了李购得的所有毒品。 洪山法院审理认为,李纯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龚明 实习生和云樱)(来源:武汉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