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将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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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55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日前开始实施,南京22.8万残疾人的就业有了保障。 据了解,以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是一家一户地上门收,每年上亿元的保障金只能收缴到1000万。从现在开始,凡在南京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南京市地税局代为征缴;其他单位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缴,各级财 政部门协助征缴。对“违规”逾期不缴的单位,由地税从缴费单位的涉税账户上把钱直接扣走,并处以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的罚款。目前,根据江苏省和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外地驻宁单位),都应按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这个比例的,必须缴纳差额人数的就业保障金,标准以各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缴纳。作者:记者 项凤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