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名人民监督员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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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12 北京青年报 |
本报讯昨天上午10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许海峰检察长向来自社会各界的12名群众代表颁发了“人民监督员”大红证书。许海峰检察长宣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东城、宣武、丰台、房山、通州、昌平、延庆、密云等10个检察院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全北京检察机关共有111名人民监督员上岗。 据介绍,检察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即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嫌疑人财物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五类情况提出意见等。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是由检察机关与所在地区有影响的单位协商后,经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经检察机关考察后确认产生的。 作者:程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