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家庭获奖励优待 潮南出台计生优待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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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郭维洪通讯员张佳东)为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潮南区制订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暂行办法》,从多方面给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提供实惠。 凡属区内户籍的居民夫妇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含收养、抱养,下同),并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双方是本区农业户口,婚后生育二个女孩落实结扎手术或终身没有生 育的,有权利享受《办法》规定优待。其中农业户口优待的项目具体包括: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发放80元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农村居民纯生二女结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每例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镇(街道)、村(居)还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补贴;属特困家庭的,优先安排低保、贫困救济照顾,并由镇(街道)给予购买妇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子女大中专毕业,人事部门优先安排、推荐就业,办理寄档、人事代理收费减半;各地医疗机构对18周岁以下的子女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到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减免20%的住院床位费等等。属于职工、城镇居民自愿终身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还可享受以下优待: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