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仓储爆响敲诈案”昨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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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4:28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实习生 赵满桂 通讯员 许立薇林晓红)为敲诈巨额钱财,竟在超市制造爆响。昨日,涉嫌以爆炸方式敲诈中百仓储唐家墩店的犯罪嫌疑人岳庆华被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8日上午10时许,岳庆华窜至中百仓储唐家墩购物广场卖场服务台,将自制的定时爆炸装置寄存于该台存包柜内,于当日上午11时许爆炸,导致部分存包柜被毁。当日下 午3时许,岳庆华致电中百仓储总公司,称该爆炸系自己所为,要求该公司将现金30万元打入自己账户,否则他将采取更大行动。该案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当时,此案被列为2004年武汉1号案。 据警方布置,3月9日上午,中百仓储将3万元打入岳庆华账户。 3月12日下午2时行,逃至西安的岳庆华在一自动取款机上分两次取走现金4900元。当他再次取款时,早已布下天罗地网的警察将其当场抓获。 岳庆华今年28岁,出生于湖北当阳。他还于2001年,五次写恐吓信敲诈京山县武校校长5万元,信中夹带雷管、导火索和炸药。由于敲诈未果,他便在该校制造了两次爆炸,造成物品毁损和人员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