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搭客还暴力抗法 该车主将被罚款3-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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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4: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本报讯昨天,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政稽查大队在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时,遭到车主及其“帮手”的暴力抵抗,涉嫌非法营运的小轿车最终被拖走。据介绍,如是非法营运将可能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11时,新机场运政稽查人员发现一部车牌号为粤AIS488的白色捷达车涉嫌非法搭客,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了市内巡逻的稽查人员。11时30分,流花路段的稽查巡逻人员在 友谊剧院旁边的艺术宾馆门口发现了这部嫌疑车,当时车上有3名乘客,其中有1名疑为“蛇仔(拉客仔)”,另一人为司机,还有一人为乘客。稽查人员准备扣车,但遭到了车主的抵抗,车主随即还叫来了四五个男人站在车四周,阻拦执法人员拖车,期间发生了推搡动作。11时45分左右,稽查人员打110报警,十多名警察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僵持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下午3时52分,车主才离开捷达车,稽查人员将这部涉嫌非法营运的蓝牌车拖走。据介绍,根据7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属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一经发现将受到最低3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林翎 邬心云 林驰)(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