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四庄家涉赌千万遭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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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1:19 辽沈晚报 |
本报讯主任记者王志东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沈阳近年来最大一起有组织的地下“六合彩”赌博案,经沈河区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宣判,4被告人当庭认罪。该案曾被沈阳警方证实为沈阳近年来最大的“六合彩”地下组织,涉赌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今年5月13日晚7时40分,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38名民警直奔五爱西区的居民小区。根据侦查表明,地下“六合彩”组织的部分成员正在居民楼内通过网络等待“六合彩”开盘 。“我是楼下的,你家房子漏水了,快开门哪!”民警不断地拍打着一户住宅的门。5分钟后,房主将房门打开了一条小缝。两支冲锋枪同时指向了屋里的人……至此沈阳市近年来最大一起有组织的地下“六合彩”赌博案告破。昨日,沈河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焕臣、曾宪国、曾宪富,于2003年1月起,租用两处居民楼,利用六合彩进行“私彩”赌博活动。同年5月11日此三人共接收刘某等人报单人民币267120元,获利人民币12320元。5月13日,此三人再接收刘某等人报单人民币147090元,尚未结算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曾宪富向被告人曾宪国报单从中提成获利。先后共接报单人民币62920元。被告人周莹在与宋焕臣、曾宪国等人合伙经营六合彩期间,协助上网查看开奖号码、接受报单。同时还进行赌球,从中提成获利。同年5月7日至13日,共接收报单人民币170500元。 法院认为四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故判处被告人宋焕臣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曾宪国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曾宪富、周莹拘役5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