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维修基金须提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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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7:56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发证中心以及中央门、大光路两个分中心迎来了办证高峰。据产权市场处有关人士介绍,不少购房者利用国庆节期间到处看新盘,或是到中介处寻找合适的二手房源,因此节后办理合同鉴证和产权登记的老百姓比较多。由于一些购房者不了解从10月1日起房屋维修基金费必须在办理产权登记前交纳,没带这笔费用,因此不得不多跑了一趟冤枉路。为此,房产部门特别提醒市民注意这项新规。(方市兴 陆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