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变性人高婷婷欲“夺”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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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1:33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晓露)前不久,山东准变性人高婷婷状告南京东方医院一审败诉后,本月9日,他又咨询了南京律师,准备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济南电视台告到法院。 今年30岁的高婷婷,当过兵,结过婚,还有对双胞胎女儿。但他从20岁开始就迷上女儿身,后来更把变性作为自己的理想。今年5月中旬,高婷婷从山东来宁,东方医院提出将为 高婷婷免费进行变性手术。但手术因故没能进行下去,高婷婷将医院告到了法院。高婷婷在山东时,济南电视台曾以他的经历为题材拍了新闻片,并播出。后济南电视台将该新闻片卖给了广东的媒体播出。高婷婷认为,济南电视台此举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为此,高婷婷咨询了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告诉他,一般情况下,济南电视台作为新闻短片的拍摄、编辑单位,享有出版、复制、发行短片的权利。但如果高婷婷与济南电视台另有协议则以协议为准。 据了解,高婷婷已表示最近将带上相关材料再来咨询。 (编辑 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