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被推下楼上诉获赔四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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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1:54 汉网 |
53岁的孙老汉被借债人一把推下楼梯,造成多处骨折。日前,他终于从洪山法院讨回了公道。 2003年6月3日上午9时,孝感市孝南区永康塑料厂业务员孙勋志去武汉奥格氧保健有限公司追讨公司借欠款,遇见办公室主任罗红兵。罗称经理不在让孙离开,孙坚持要等经理回来,争执中罗用双手将孙推下楼梯,致其身上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属轻伤。 孙住院治疗46天,花去医疗等费用4万余元。经审理,罗红兵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洪山法院判被告人罗红兵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孙勋志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3万余元。 (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龚明 实习生和云樱)(来源:武汉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