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 两人各判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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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1:54 汉网 |
为索回工程款项,竟非法拘禁债务人8小时之久。近日,武汉一公司经理和司机因犯非法拘禁罪各被判刑两年。 1月15日上午,武汉国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杨斌,邀上该公司司机张吉,在洪山区中建三局找到张某,以其拖欠工程款未还为由,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行将张带至熊家嘴一私房内非法关押8小时,迫使张偿还人民币5万元。当日16时,张被公安机关营救,杨斌1月19 日投案。公诉机关审理认为,杨斌、张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洪山法院判处杨斌、张吉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 (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龚明 实习生和云樱)(来源:武汉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