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捞人”女交警获刑十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4:23 北京青年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以“捞人”为名实施诈骗先后从事主手中骗取40万元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女交警郎凤珍以帮助“捞人”为名诈骗事主40万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郎凤珍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4月,被害人陈某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称,某交通队44岁的女民警郎凤珍涉嫌诈骗。后经检察院调查,2000年3月,被害人陈某找到在某交通支队当交警的郎凤珍,请她找关系将其在押的哥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释放出来。郎凤珍答应了此事,并以疏通关系为名向事主索要了30万元。随后,郎凤珍找到和她有特殊关系的被告人张某,让张某找关系帮助办理此事。张某在明知没有能力办理此事的情况下,以请托为由多次从郎凤珍处索取15.6万元用于挥霍。郎凤珍向受害者隐瞒真相,并声称再有几万元就可以办成此事,又先后3次从事主手中骗取了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3月31日至2001年6月20日间,被告人郎凤珍在本市宣武区、丰台区、朝阳区等地,以能帮助陈、常两位受害人从公安局里“捞人”为由,先后4次骗取陈、常二人40万元,案发时被骗钱款都已被郎等挥霍。

  作者:李罡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