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编造数亿身价 四省市骗财骗色终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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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21:49 东方网 | |||||||||
45岁的韩方,是一普普通通的北京人。 韩方于1996年挂靠澳大利亚国际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办事处,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分理处。就在那时,韩方认识了赵昌———一个颇为神通的“哥们儿”。 1998年,韩方想成立一家较大的投资公司,但是没有足够多的资金,于是他给了赵昌10万元
赵昌拿着10万元在香港帮韩方“注册”了一家名为“澳大利亚投资国际集团”的公司,并拿到了一套东西:营业执照、图章、一枚行政章、一枚合同章,还有一本所谓的公司股票、一本英文的公司章程,还有几份“文件”———其中公司简介中把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列入顾问行列。 有了这些“本本”,韩方便以“澳大利亚投资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出现在各个社交场所,称自己是澳大利亚籍华人,父母都是高干,父亲去世了,母亲现因病住在301医院高干病房。自己曾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等,并谎称自己的投资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能够调动很多资金…… 2年间行骗迹跨四省市 山西某市搞了一个铁路工程,当地政府把此工程给了一家公司,由该公司自筹资金搞这个项目。韩方和该公司的总经理张平认识后,便以“澳大利亚投资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和他签了一份合同,内容是韩给这个工程投资6亿美元,从而骗取了该工程的所有文件及批文等。 2000年,韩方认识了做医药生意的单虎。单虎请韩帮忙投资一个项目。韩方以“送礼解决资金”为由向单虎“借”了2万元。 2001年,韩方认识了海南人王黎。2002年2月份,王黎以为韩能给其投资,便请其去海口帮忙考察项目。到海口后,韩给王黎出示了一张中国银行2003年到期的1000万美元的“存款”(实际上是韩方花5000元向“玩票”的许运买的复印件)。韩对王说动用这笔存款大约需要30多万元人民币,还请来了在北京顺义有项目的张伟,并以投资为名,让张、王二人给了他飞机费、住宿费等大约13至14万元。 2002年5月份,通过王黎,韩方认识了湖北荆州某贸易公司老板袁华。袁华得到了韩方“投资1.2亿项目”的口头协议。韩方借机从袁华手中骗得4.7万元人民币。 9位数存款迷倒诸多女子 韩方不仅善于骗钱也善于骗色,甚至利用情感骗钱。 2000年,已经成家的韩方在重庆中天酒店认识了重庆女子刘丽。后刘丽从重庆来北京找韩方,两人同居到2002年。同居期间,韩方陆续骗取刘丽4000余元。2001年夏天,韩方到一家婚介公司登记征婚。婚介公司先后给其介绍了4个女的,其间韩方还与刘丽、郑玲等人保持着同居关系。 2001年8月,通过婚介的牵线,韩方在北京认识了聂红。认识刚20多天,韩方便编造有急事需要用钱的谎言,从聂红手中拿走了4000多元钱。 2001年9月,韩方认识了李科———一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为了套住这个“有钱的主”,并取得李科的信任,韩方把从“玩票人”(伪造、贩卖银行票据者)手中得到的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9位数的美金“存款”,以及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10位数人民币存款的“资金证明”拿给李科看。交往中,韩方和李科同居了一段时间。其间韩方常以给母亲看病、外出办事、请人吃饭等为由向李科要钱。2002年5月,韩方又弃李科而去不见了踪影…… 2004年落网露出原形 2002年5月,韩方从李科身边“失踪”后,李科终于明白自己被骗了。她找寻韩方一年多,终于将其找到,并查到了韩方的手机号码以及其和其他女子的联系电话,收集了韩诈骗的事实,并提醒她们不要再继续受骗。 2003年3月,当时韩方在北京一家饭店住着的时候,李科与被骗了十几万的张伟找到了他。当时韩同意还钱,但以各种理由拖着。到了2004年1月初的一天,张伟和王黎又找到韩方,让他还钱,当时韩又拿了一张美洲银行出具的350万美元的“支票”,企图混过关,但大家已经根本不信他了。于是,张、王两人写了一份协议书,把韩方欠两人的钱悉数列上,最后让韩在一份17万欠款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2004年1月30日,北京市东城分局的民警在一家饭店把韩方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定,从2000年至2002年底,韩方诈骗多人近20万元。今年3月5日,韩方被批准逮捕,9月23日,东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韩方依法提起公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熟人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期间———交往的空间增大道德约束力减弱 市检一分院检察官徐苏林博士分析,目前诈骗案的数量有上升趋势,形式上更是花样翻新。针对此案,韩方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则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因素。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当前我们的社会正处于“熟人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型期。以往的“熟人社会”中,大家一般都认识,一旦做了什么事都知道,道德和评价的约束力很强,因此欺骗等行径比较容易控制。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交往的空间大大增加,交往对象也很不固定,所以道德约束力变得很薄弱。且由于人与人的交往很不固定,为犯罪分子的一再诈骗提供了很好的环境,“骗一起换一个地方”———如本案韩方能辗转四省市,环境因素起了很大作用。 本案的另一特点便是通过婚介骗财。这折射了目前婚介行业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徐博士指出,在北京,约有近300万待婚人口,其中有40万人走向婚介机构。而北京的婚介机构从1988年建立第一家到至今的百余家,由于政府管理不严,缺乏严格的批报手续,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婚介设“交友会”变相收费,找婚托骗婚;另一方面对征婚者条件说明、证件等不把关,又给诈骗提供了新渠道。 女检察官林静从自己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告诫: 1.不要随便“露富”,成为骗子的“目标”。 2.不可“有病乱投医”,从婚介找的对象,应对对方有个观察、了解、检验的过程,要“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 3.受骗之后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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