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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一只乌龟 换来半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03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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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玲 通讯员徐向阳)张某只因偷了一只小乌龟,前日,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4岁的张某很喜欢小动物。今年7月初,他在江岸区球场路一间宠物店发现一只外观奇特的“苏卡达”观赏龟,这只乌龟价值1680元,张某无钱购买,只能每天都去看上半天。7月10日上午11时许,张某见店主忙于招呼别的客人,迅速将乌龟从玻璃缸中捞出,放进
自己口袋离开。当天,宠物店店主发现乌龟不见,马上报案,经过侦查,警方将张某列为怀疑对象。

  7月22日上午,当张某又在球场路花鸟市场出现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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