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妙解“婆妈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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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0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用法律来评判纠纷的意识已深入人心,但有些民事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得不偿失。上海法院的法官发挥了调解功能,及时将六成左右“婆婆妈妈”的民事纠纷在庭下进行沟通,又快又公允地解决了问题。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为楼上住户的漏水问题产生纠纷,到法院来评理。这种案子,如果
调解法官需要更多的“特殊”才华,运用各种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来帮助诉讼双方解决各种各样的“婆妈事”。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但目前少数法官重审判、轻调解的现象仍有存在。今年11月1日将是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之日,全市法院将对此严格使用,相应改进原来的工作方法。 2003年以来,上海市高级法院为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提高审判效率、有效化解矛盾和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整合了全市法院多年来形成的调解方法和工作机制,构筑起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体系。在广大民事法官的辛勤努力下,目前上海的民事纠纷处理步入了“调解撤诉多,判决少,申诉低,质量高”的良性循环态势。 2004年1月至8月,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0.4万件,审结9.4万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共5.9万件,平均调解撤诉率60.9%,同比增加了10.4%。作者:记者王凤梅通讯员高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