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别扭点父母房 因其认罪态度好,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处其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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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17 大连晚报 | ||||||||
酒后闹别扭点父母房因其认罪态度好,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处其缓刑通讯员 秋实 丽丽 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开发区大李家镇青年农民林某酒后与父母发生争吵,一把点着了自家房子。日前,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林某年过40,不久前离婚,心中苦闷,带着儿子和父母一起住。今年1月30日晚7时许,林某喝了一斤白酒后因琐事与父母发生争吵,恼怒之下,将院子里的玉米秸和木条抱进自家厨房地上点燃。家人和邻居报警,民警到现场后,林某手拿木棒不让人靠近救火,民警制服了林某,众人才将火扑灭,幸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林某酒醒后,向父亲认了错。但是,林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日前,开发区法院认定林某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决林某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