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劫匪“刑侦队”旁4劫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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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17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实习生 赵满桂通讯员周力)“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据此逻辑,两劫匪精心设套,竟在“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刑侦大队”(注:下称刑侦大队)附近,4次抢劫出租车。 昨日,江汉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12年。
今年5月2日晚23时许,劫匪杨友、张洪甫窜至江汉区二道棚拦乘一辆出租车。“到刑侦大队!”两人说。的哥张先生本是个很警惕的人,但到刑侦大队,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有抢劫发生。到了刑侦大队所在小巷路口,张先生想都没想,便开了进去。然而,车子刚过刑侦大队不远,抢劫便发生了。尖刀威胁之下,张先生将车上200多元现金和手机交了出去。 两小时之后,两人以同样的方式,在同样的地点,再次抢劫一辆出租车。法院另外查明,在5月8日凌晨1时许,5月10日凌晨2时许,两人还两次如法炮制,抢劫两辆的士。 5月16日凌晨,两人携带凶器,拦乘一辆出租车欲再行抢劫时,早已守候多时的江汉公安分局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本案法官曹雷介绍说,两犯精心设局,麻痹了司机,夜间行车,的哥还应加强防范意识。同时,本案中被劫的士均没安装安全防护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