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手机未着陆沈阳一片是非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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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1:13 辽沈晚报 | ||||||||
一款专门给儿童准备的手机即将在沈阳上市,宣传画已经开始出现在沈阳一些手机卖场上,在一些孩子及家长对此新鲜事物表示关注并赞许的同时,也有一些家长开始忧心忡忡,在打给本报的热线电话中,这些家长们表达了自己的忧虑:究竟儿童是否合适佩带手机?这种儿童手机究竟会对儿童产生何种影响?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贴心创意
儿童手机快要抵沈了! 董女士是个11岁孩子的母亲,她在中街一家大商场的手机卖场里看到了一张漫画形式的宣传画,上面写着“爸妈爱、随身带,贝贝通儿童手机即将上市”字样。在画的中央,是一款浅蓝色玩具样式的手机。手机专柜小姐告诉董女士,这款即将上市的手机是专门为孩子准备的。 “你们说正上小学的孩子,用手机好吗?”董女士这样问记者。她的孩子正上小学五年级。记者依照董女士的指点,来到了那家手机卖场,果然看到儿童手机即将上市的宣传画。根据产品介绍,这款儿童手机键盘上只有5个简单的指示拨出号码,孩子只能拨出和接听家长设定的号码,并不能随意拨打、接听电话;为了摆脱不良短信对孩子的危害,这款手机可以设定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并只能发送预先设置好的短信。 据网站介绍,这款儿童手机最大特点在于定位功能,即在全国范围内不管小孩跑到哪儿,家长对小孩的行踪都了如指掌。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这款手机生产商在沈阳的负责人孟经理的电话。孟经理说,这款手机是公司为了迎合儿童市场开发的产品,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销售,款式只有一种,有四种颜色可以选择。儿童手机在沈阳上市估计就是这几天的事,目前价格定在800元。 是非声起 孩子是否应该带手机? 在了解了儿童手机的一些基本情况后,记者对十几名家长以及孩子进行了随机采访。采访中,绝大多数孩子对此种手机表示出欢迎姿态,而家长的态度则完全分成了两个阵营,反对观点略占上风。 一位六年级孩子的妈妈态度坚决地认为“孩子带手机弊大于利”。她说,对孩子来讲,生活是两点一线的,让孩子去佩带一个价值800元的手机,其实就是一个昂贵的玩具。姑且不论这些,使用了手机后,信号辐射肯定会对幼小的孩子造成伤害。和这位母亲保持相同观点的家长占了大多数。 而铁西区一位年轻的幼儿园老师则认为这种儿童手机进校园是可以的,“家长可以把手机设定为120、110以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在对孩子的素质教育中,自救也是一种素质表现。”一位家长则表示,孩子在外面,有手机联络家长起码会放心一些。 对于此,辽宁社会科学院的王惠宇老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说:孩子买手机之风不可长。她说,孩子的心理非常脆弱,如果手机进校园,必然诱导出孩子们的攀比心理,而这无形中会对一些没有手机的孩子造成伤害。价值800元的儿童手机,在一个儿童的身上,无异于携宝招摇过市,存在一定的潜在危险,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她也指出,孩子将手机带入课堂,很容易引起孩子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 记者刘臣君/文 心添堵 雇凶教训店主 刀走偏 莽夫酿出命案 “我当时真的没想让他死,只是想让他受点苦,我对不起大哥和大嫂啊!”法庭上,30岁左右的“药房经理”徐东泽不断地忏悔自己的行为。因为店主刘国要收回徐承包的在康平的一家药房,喝了酒的徐东泽便找人报复,结果受雇的刘佐财等人将刘国刺死。昨日,沈阳中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东泽有期徒刑10年,刘佐财则被判处死刑,其他涉案的5名被告也相继被判刑。 2003年夏的一天,刘国在吃饭时提出要收回承包给徐东泽的药店,徐觉得刘国不够意思,于是让韩超“帮着教训教训他,给他点颜色”。 周志男找到韩庆海,韩庆海又找来了王进元(在逃)和刘佐财二人。几人多次欲伺机报复刘国均未得逞。2003年12月4日,韩超、王庆胜、周志男三人跟踪刘国至康平县茂林饭店。刘国吃完饭下楼,刘佐财用刀朝刘国的后背、臀、大腿等部位刺了数刀,李英明用棒子打刘国,造成刘国开放性血气胸、脾破裂、左股动脉横断、失血性休克。案发之后,刘国因伤势太重医治无效死亡。 法院开庭审理期间,7名被告都表示认罪。徐东泽悔恨地说当时只是想让他受点苦。其他几名被告也都纷纷表示,当初就是为了哥们义气,没想让被害人死。 昨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刘佐财死刑,李英明有期徒刑15年,徐东泽有期徒刑10年,韩超有期徒刑10年,周志男有期徒刑9年,韩庆海有期徒刑9年,王庆胜有期徒刑4年。刘佐财当庭提出上诉。 主任记者 王志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