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抢劫网友电子宠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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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2:3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通讯员杨永浩岳赞记者陈峰)今年刚刚17岁的小强和小亮抢劫虚拟世界里的电子宠物,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小强和小亮两人是邻居,平时总在一起联网打电子游戏。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需要经常花钱买充值卡,两人的零用钱入不敷出。6月8日傍晚,小强在网上骗一个网友说要高价买他的电子宠物,并约好在一个小树林里见面。等这位网友到达后,小强和小亮对其进行
得手后,两人立即打电话给该网络游戏的客户服务部,将价值594元的三个电子宠物过户到自己名下。日前,石景山区法院判处小强有期徒刑6个月,从犯小亮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检察官指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抢劫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财物,抢劫网络游戏虚拟世界中的电子宠物、武器装备等也同样构成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