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业员粗心 滴眼药滴耳药不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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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2:5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谭冰波)由于药店营业员拿药失误,导致陶先生错把滴耳药滴进眼睛,昨天上午到同仁医院检查,所幸没有大碍。 10月9日晚上,陶先生数日前受伤发炎的眼睛突感不适,于是去了附近的安定门正盘街医保全新大药房买常用的滴眼药——“氧氟沙星”滴眼药。陶先生付款拿药回去就给眼睛滴上了几滴。次日上午又滴了几遍。但是到中午的时候,眼睛不但没有好转恢复的迹象,反而
在药店,记者看到两种药的包装外形,除了细微的仨字“滴眼药”和“滴耳药”的差别外,一般人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这竟然是治疗不同病的两种药品。“当时(买药时),我对柜台营业员说要‘滴眼药’,然后营业员就拿给了我。电脑小票上也打着‘氧氟沙星滴眼药’的字样,所以也没有细看,就直接用了。” 随后,陶先生立即到同仁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明显症状。 记者就该事件采访了医保全新大药房的一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这完全是当时的营业员粗心大意造成的后果,我们一定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杜绝以后发生类似的情况。” 昨天下午,陶先生找到该药房交涉,药房负责人退还了陶先生药费并承诺给予他损失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