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米”口味不合格 厂家以泰国香米赔偿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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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3:43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见习记者何薇)收回“问题大米”,一人再赔一袋“泰国香米”。昨日,重庆发电厂职工终于等到了福利米的解决方案。 但先前退回的“千秋贡米”到底有什么问题呢?粮油质监站的报告反映:口味不合格,其他都合格。
昨日,发电厂工会魏全海主席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早上9点多,厂家已经将赔给职工的3741袋“泰国香米”运到厂里了。厂商答应无论职工是否退米,一律都每人赔一袋价格高于“千秋贡米”的“泰国香米”。 记者从重庆粮油质监站化验室的聂爱华主任处得到证实:按照大米包装袋上标示的农业部标准,米是合格的。但和国家标准比较,缺少了气味、口味两项指标。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绿色食品优质稻大米的专门标准,质监站就按照国家对大米的一般标准进行检测,结果,口味不合格。聂主任说,送检的两袋大米吃起来都有酸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