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时交费货到后再次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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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0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闻礼莉)日前,读者潘某反映,他们在滨江站附近“鑫合”空车配货部发货,发货时已交费用,可货到之后又被迫交580元钱。 据潘某介绍,9月2日,他们来到滨江站附近“鑫合”空车配货部托运7件工具运往克山,“鑫合”空车配货部一工作人员称运费160元即可解决。他们交上160元,工作人员在托运单上写下:“货到付160元”。他们指出写得不对,这名工作人员将写的字划掉,又在旁边
10日,记者随同当事人来到滨江站附近的“鑫合”空车配货部,负责人赵某找出托运单底账,底账上却没有“已付160元”字样,面对这张存在问题的托运单,赵某自知理亏,马上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退回5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