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景点呼唤公民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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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41 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张伟卿见习记者苏茂华)连续两天,不少读者致电党报热线,呼吁市民在市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注意自身形象,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社会公德和责任感,为城市添彩。 在机关单位工作的桑先生今天上午来电称,昨天他在市区某著名风景区的门口,看到3个人躺在绿化带的台阶上,仰面朝天,睡得正香。其中的一人更是把鞋子脱掉,台阶下还有
尹先生一家三口周日到修葺一新的植物园中游玩。景区内游人如织,秀美的景色令他们心旷神怡。但是,也有一些不太“应景”的东西让尹先生不吐不快。草地上,一些游人三五成群在上面打牌、吃东西,走后,留下遍地垃圾;映日湖畔,个别游人把手中的纸巾、雪糕包装袋等扔进湖水中;还有的家长,带着小孩子随意采摘路边的花草。尹先生说,看到这些,他的心里多少有些扫兴。 来电中,还有不少读者提到更多的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东西;公共汽车上不照顾老弱病残人员;在大街上随地扔垃圾、吐口香糖等等。某高校教师分析这些不文明现象时指出,个别市民的这些陋习,实际上是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使然。公共场所的小行为、小动作,恰恰就能反映出一个人素质的高低,这些人缺乏的正是社会公德和责任感。 对此,很多市民提出了消除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建议。桑先生认为,在一些景区,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比如随意践踏草坪处以多少元的罚款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游人的不良行为。孟先生认为,可以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基础上,定时组织一些志愿者活动,让更多的人形成一种普遍的良好意识。尹先生建议应该从孩子抓起,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以及社会责任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