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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百万重判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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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轰动宜宾的珙县两孩童被绑架勒索100万元(本报曾报道)一案,近日由宜宾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代刚、张雪峰犯绑架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刘重刚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王开文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此外,4被告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的丧葬费、交通费16万余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童医疗费及其父母的误工费1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重刚、吴代刚、张雪峰、王开文以勒索金钱为目的将两个无辜小孩绑架,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因刘重刚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除被告人外均为化名)

  邓兵赵夏屏记者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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