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最低工资新标准开始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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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涂劲军)10月1日开始,雅安市开始执行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雅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每月280元(每日13.38元);雨城区、名山县、宝兴县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 经过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
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后,用人单位必须按新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凡低于此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