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车竟然登报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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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5:39 深圳商报 | ||||||||
赃车竟然登报卖 9人劫车团伙昨受审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江波周顶)赃车竟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买卖!而卖赃车的人开车去卖时,又遭遇“黑吃黑”,赃车被别人抢走。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中院
据公诉人诉称,去年12月6日晚8时30分左右,外号为“小燕子”的张艳等人,在松岗镇一商场门口以租车为名,乘坐一陈姓事主驾驶的奇瑞小车到东莞虎门。途中,抢劫团伙成员半路杀出,抢走奇瑞小车并将司机抛在路边。后该车以1.5万元卖给陈美丽等人(另案处理)。12月7日,该车又被陈美丽等人以2.3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魏明华等人。12月19日,魏明华在深圳媒体刊登售车广告。12月21日,当魏将这辆奇瑞车开去卖时,车又被前来看车的人抢走。昨日,魏明华因收购、销售赃物罪同堂受审。 公诉人称,自2003年8月份以来,唐清强、张艳等人纠合在一起,利用上述手段,张艳等以坐车为名,乘到预定地点后,由在此“埋伏”的抢劫团伙成员唐清强等人半路杀出,持刀对车主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实施抢劫,再进行销赃。自2003年8月至12月,先后在东莞、深圳等地抢劫奇瑞车、羚羊、捷达等车10余辆,并致一名车主死亡。 当公安人员在抓获唐清强时,在其住处缴获自制猎枪和自制手枪各一支,子弹64发,经鉴定均具杀伤力。 检方昨以抢劫罪、销售赃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团伙成员进行了指控,因涉案人员多,庭审进行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