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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名居惊现“一房二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6:06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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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966988记者 杨登权报道购房已满两年,渝北区丹阳名居200住户至今也没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另有几家住户反映,他们住了两年,房屋登记的户主居然另有其人。

  业主没有“两证两书”

  据介绍,丹阳名居地处加州花园转盘,由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建成,目前有A、B两幢,200余住户。按买卖双方约定,开发商需在2—6个月内为住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但住户们至今没领到这“两证两书”。

  登记户主不是房主

  令人费解的是,不少住户在房管所查询时发现,自己花几十万元购买的房子,户主竟是其他人的名字。

  A幢6-7户主罗某说,他是2002年10月购买的按揭房,半年后,发现自己的“两证”迟迟没领取,便到当地房管所查询,当工作人员告诉他A幢6-7户主是刘某时,他被惊得差点昏倒,直到今年1月15日,开发商才更正了罗的户主身份。与罗有同样遭遇的还有A幢5-6的户主彭某,他是被一叫张某的冒充了户主,不久前才被开发商更了名。

  采访中,有几家住户称至今还是别人在当户主。记者在渝北区龙溪地区房管所查询发现,丹阳名居A幢20-5户主应是戴某,其登记的户主却是程某;B幢15-5户主应是张某,其登记的户主却是周某,而B幢13-5户主周先生,其登记的户主也是另有其人。这些户主多次找开发商论理无果。

  公司涉嫌“一房二卖”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称,“两证”正在办理之中,至于“一房二主”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只有老总才知内情。记者随后与该公司一姓张的法人代表和一姓罗的委托代理人联系,均无果。

  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阳认为,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确有“一房二卖”的嫌疑,若查证属实,公司有关人员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应双倍返还住户所交的费用。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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