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老父 犯罪儿子该告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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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7:1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随着一阵脚镣声,杀害康平二药店承包主的7名被告人站在了被告席上。 昨日上午,沈阳中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回放:收回药房惹来杀身祸
2003年11月,康平二药房承包主刘国(沈阳人,卒年40岁)告诉徐冬泽(沈阳人,39岁)不想再将药房转包给他经营了。对此不满的徐冬泽找到了韩超(沈阳人,39岁)、康平县公安局民警周志男(沈阳人,40岁)、王进元(在逃)、刘佐财(黑龙江人,35岁)、韩庆海(沈阳人,33岁)预谋报复刘国,但两次未果。 12月4日,韩超、王庆胜(沈阳人,27岁)和周志男在康平县医药公司附近碰见了刘国,三人遂进行跟踪。之后,韩超找来了刘佐财和李英明(沈阳人,28岁)将刘国杀害。 案发当晚,王庆胜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过程。今年8月10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宣判:行凶者分别领刑 昨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佐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3万元;判处李英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附带民事赔偿1万元;判处徐冬泽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韩超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周志男有期徒刑9年;判处韩庆海有期徒刑9年;判处王庆胜有期徒刑4年。 判后,徐冬泽转过头,眼睛红红的。这让记者想到了在庭审中他曾泪流满面地说:“当时真的没想让他死,只是想找人吓唬吓唬他。现在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法庭让我赔多少我都愿意,就算把房子卖了也行啊!我对不起他和嫂子……” 面对宣判结果,刘佐财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其他5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父亲:是我没教育好儿子 听到宣判结果后,一位满头白发的老汉默默地站起身来,双手不停地颤抖。 许久后,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踉跄着跑出法庭,而此时,被告人已被带走。 这位老汉走到走廊窗户前眼睛直直地盯着外面的警车,半小时不动。 “您为什么还站在这儿?”记者问。 他转过头,双眼布满了血丝,看了记者一眼说:“那7个人里面有我的儿子。” “那您上诉吗?”记者轻声地问道。“儿子应该上诉我!是我没教育好他!”老汉摇着头说。 随后这位老汉不再说话,转过头继续望着窗外,肩膀开始不停地抖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