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20日起各行其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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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7:3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通讯员黄进明、王晓妍报道:昨日,武汉市交管部门发布公告:本月20日起,机动车不按规定各行其道的,一律依法给予扣除2分至12分、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公告规定:小型客车可在快、慢速车道行驶,其它机动车须在慢速车道行驶。领证不满一年的驾驶员驾驶实习标志车辆,在慢车道行驶。公交车只准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慢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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