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做广告没钱给 法庭调解赔钱还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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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8: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安徽某品牌酒广告一度在南京大街小巷异常火爆,没想到火爆之后却让酒厂和广告一起烦恼起来。近日,南京一知名广告公司将安徽高炉酒厂告上建邺区法院,自从1996年该公司为酒厂发布广告以来,对方共计欠费120多万元,几经周折后,仍有43万元无法兑现。在法院组织下,酒厂只能偿还一半现金,其余只能用酒抵债。 据原告南京某广告公司诉称,自从1996年底和安徽高炉酒厂合作以来,广告公司先后为
法院受案后,迅速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资格审查。与此同时,4月6日原告突然向法院提交《撤销部分被告的申请书》,文中称经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没有安徽省高炉酒厂南京办事处的登记资料,对此,原告决定撤销对南京办事处的起诉,但保留对安徽高炉酒厂的起诉。记者又获悉,凡是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商业组织,其从事的销售行为均不具备合法性。正当案件准备开庭审理时,4月15日安徽高炉酒厂则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原因是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专案组正对该厂进行全面清理,所有账目均已封存,厂里已无法就此案进行举证。 6月14日,法院正式开庭审案,高炉酒厂对所欠债务全部承认,但在偿还问题上认为,只愿意支付20万元现金,15万元酒,但原告却坚持要酒厂偿还28万元现金和15万元酒,而且是畅销酒。庭审后,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高炉酒厂给付现金20万元,同时偿还1260瓶酒,每瓶135元。至此,一场欠债风波才得以平息。(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