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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推行案例指导制度 避免同案不同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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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据《四川日报》报道,四川省高院8日向该省法院发布第三期典型案例,供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从年初试行案例指导制度迄今,该省高院已公布了10多起指导案例,相关人士指出,此举有助于避免同案不同判,维护法制统一、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已纳入最高院的“二五改革纲要”。“案例指导制度”即
法院有选择性地确定“判例”,以后相同事实的案件,在论理部分、适用法律以及裁量幅度等方面要以“判例”为参照进行判决。据悉,“判例”的确定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成立。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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