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连续8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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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1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赵成新 通讯员黄跃新姜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9月中旬,位于长沙县的印山集团特种水泥厂、金龙铸造实业、三一重工、长丰汽车制造等8家当地重点企业共同发出安全生产倡议: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沙县委、县政府在全省首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已连续8年成功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一成绩在全省首屈一指,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此向全省进行通报表扬。
长沙县现有各类矿山127家,规模工业企业148家,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共有生产员工4.5万人,要使如此众多的矿山和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管理上有很大的难度。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县政府出台了《长沙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各乡镇督促各企业遵照执行。该县便强化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求各企业自觉主动消除安全隐患。这些年来,位于县内的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常督促和定期检查,预防职业危害。今年以来,全县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重点领域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对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取缔了3家非法开采矿山,责令6家存在隐患的矿山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