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药店经营权雇凶杀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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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06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那个药房我想拿回来,自己干。”刘铭(化名)没想到自己一句话竟然惹来了杀身大祸。昨天,害死刘铭的7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直接刺死刘铭的刘左财被判处死刑。 起因:药店经营权惹纠纷
刘铭和徐东泽原是康平一家药厂的同事。刘铭承包了一家药房,经营不久,将药房转包给徐东泽。 2003年夏天,刘铭想自己经营药房,就在一次吃饭时向徐东泽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徐东泽当时没有明确表示,但内心对刘铭要收回药房的做法非常气愤。 几天后,徐东泽找到朋友韩超,表示要教训刘铭。“他看今年药房挣钱了就要收回去自己干,还什么都是他的了呢。你帮帮我,别让他太狂……” 行凶:跟踪数日狠下杀手 韩超找来了韩庆海、周志南、李英明、刘左财等人。徐东泽同时出了4000元钱。 李英明和刘左财曾两次跟踪刘铭。2003年12月4日上午,李英明花了10元钱在日杂商店买了两把尖刀。晚上7点多,李英明同刘左财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刘左财将刘铭绊倒后,连刺四五刀,鲜血立刻流了刘铭满身。李英明和刘左财迅速逃离现场。刘铭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韩超的司机王庆胜给刘左财送去5000元钱,让他出去躲一躲。 12月中旬,几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警方抓获。 审判:百般狡辩首恶判死 2004年8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整个庭审进行了一整天,几名被告百般狡辩。刘铭的妻子提出了54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昨天上午,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从康平远道赶来的旁听者挤满了整个法庭。 法庭判决7名被告人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其中,刘左财被判处死刑,附带2.3万元的民事赔偿;李英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附带1万元的民事赔偿。徐东泽、韩超、韩庆海、周志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年、9年和4年。 宣判后刘左财提起上诉。 尾声:主谋表示“很后悔” 徐东泽表示,对于刘铭的死亡自己“很后悔”。“当时就是想找人吓唬吓唬他……现在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真的很对不起他和嫂子……” 刘铭的爱人红着眼睛说:“我丈夫还不到40岁,就这么被他们害死了……” 宣判时,7名被告人一直都低着头,不敢正眼看刘铭的爱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