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淹水案“握手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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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2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昨日,曾轰动石城的紫金城车库淹水案(本报曾详细报道) 最终以调解的方式了结。 去年7月4日夜,我市天降大雨,紫金城地下车库积水达1米多深,里面存放的几十辆汽车被淹在水中,业主赵力夫妇的3辆汽车也在其中,他们为此遭受了5万多块钱的损失。
赵力认为,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兴隆物业公司疏于对排水设施进行养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患,事发后也没有及时救助车辆,应该对业主的损失负责。 案件审理期间,兴隆公司曾提出,事发当天,附近月牙湖的水位比小区地下车库的位置还要高,大部分水都是瞬间通过下水管道倒灌进来的,大雨因此构成不可抗力,物业公司应当免责。 昨日,在白下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兴隆公司一次性补偿赵家2万元,诉讼费用2555元由原告承担12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双方再无其他纠纷。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