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表内讧闹出名誉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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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2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陆诚) 小区住户为与开发商谈判,成立维权代表委员会。不料,代表之间发生纷争,闹出一场名誉权官司。 今年2月,某开发商在二道埂子28号小区的南面建设3栋高层住宅楼。该小区A、B两栋楼的住户认为影响其采光,专门选举产生了维权代表委员会,向开发商讨要阳光权和施工噪音污染补偿金。
维权委员会的总代表为戴某。戴某说,当时她被选为总代表时,觉得大家这么信任自己,感到很光荣。 但在与开发商交涉过程中,代表花某认为,应该把阳光权和噪音补偿金放到一起,同时向开发商主张巨额赔偿。但戴某和另外两名代表了解到,有关部门认定小区高层的建设符合采光标准。因此,戴等人认为应该先跟开发商交涉噪音污染问题。 戴某说,经过谈判,开发商答应每月给每户180块钱作为补偿。可在8月7日晚上的住户大会上,花某突然声称,包括她自己在内的代表,都拿了开发商给的存折。 听到花某的声明后,会场上顿时一片骂声。而戴某因不堪小区住户的辱骂,两天后休克。 为讨回自己的名誉,戴某到建邺区法院起诉,要求花某在全体住户代表大会上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000元。代表委员会的另外两人,也对花某提起了同样的诉讼。 昨天上午,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花某断然否认自己说过“代表收开发商好处”的话。为此,她找到10多位证人。而戴某也找来证人。 双方各执一词,且不愿意调解。为此,此案将择日判决。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