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外来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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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6:4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10月11日电(记者潘志贤)河南省综治委昨日出台规定,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外来人口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河南省综治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强化维权和服务意识,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方便外来人口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要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大对用工单位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及一系列劳动保障问题。要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对用工单位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河南省综治委同时决定,充分发挥全日制公立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潜力,尽量多接收在当地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