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办“信访条例”周年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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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6:5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10月12日消息(记者杨静通讯员施妍萍)由上海市信访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办公室联合举办的《上海市信访条例》施行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昨天(11日)同时在19个区县进行,来自华东理工大学、社区学校、区卫生中心以及相关司法部门等单位的18位被聘为“心之桥信访服务室”的社会志愿者。 家住徐汇区的吴女士一大早就来到了徐汇区信访条例宣传点,她是为儿子读书的事情而
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在宣传活动上指出,大力宣传《上海市信访条例》,是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活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当前,我们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上海市信访条例》专题宣传活动,一方面要求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从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着手,认真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多的了解信访条例,依法信访,自觉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和支持信访工作,有更多热心的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信访工作,为构建上海和谐社会环境出力。 本次宣传活动从10月1日开始持续到11月下旬,“东方法治”网将举行《上海市信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宣传《上海市信访条例》的宣传板报将运至各区县街道巡展。信访干部、法律工作者将深入现场开展法律、政策的咨询宣传活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方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