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规划旅游项目不得开发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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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2:3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锦)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为引导我省旅游产品开发向高层次迈进,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要求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依据旅游发展规划进行,所有旅游景区都要编制开发规划,按照景区级别经旅游管理部门审查后报上级政府审批,未编制旅游规划的旅游项目,不得开发建设。 省旅游管理部门制定了《陕西省旅游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必须编制资源保护和
据悉,目前已有21个重点旅游县(区)完成任务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全省已有102家重点旅游区编制了总体规划,推动了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协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