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女孩被弃医院厕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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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3:20 济南时报 | ||||||||
时报10月12日讯(记者赵治国)一名三岁的女孩,只因患有脑炎,家住四川南充的父母竟将她丢弃在医院的厕所旁边。今天,市社会福利院在接收了这名叫“福建虹”的弃孩子后,随即展开调查,查明了小建虹亲生父母的详细家庭住址。 今天下午,记者在济南市社会福利院看到,三岁的小建虹躺在宝宝椅里,哇哇大哭,两手蜷缩着,无法伸展开,也不能直立行走。据福利院的阿姨介绍,小建虹从今天中午被送
三岁的小建虹是昨天傍晚6:00在省立医院小儿科的厕所边发现的。当时,小建虹的身上还带有一张其父母写的求助信,信上说小建虹患有脑炎15个月,经治疗无法好转,不能走路、说话,吃饭困难,求好心人相救。 今天中午,小建虹被送到福利院后,工作人员发现,建虹的身上还有一张出生记录。工作人员车瑞海根据出生记录上的信息,来到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查询,在医院的帮助下,终于查到了小建虹的父母叫张越辉和李碧英,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三年前小建虹出生时,他们租住在东八里洼150号,而现在这里已经拆迁了。车瑞海估计,小建虹的父母应该还在济南打工。 现在,市福利院已经掌握小建虹亲生父母的详细家庭住址,希望他们看到报道后,能立即到福利院领回小建虹。否则,他们就可能构成了遗弃罪,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市福利院也吁请广大市民如有知道小建虹亲生父母下落的,能积极向他们提供线索。联系电话:7120524,7954000。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