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哈埠校园维权凸现三大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4:24 哈尔滨日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学本报讯 (实习生孙景红记者刘铁瑛)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哈市教育法制巡展活动上获悉,随着《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哈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的出台,哈市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的法制意识日渐增强。目前,中小学生及家长的维权咨询热点多集中在伤害事故处理、教师校外兼课、收费等问题上。

  “校园官司”曾一度困扰中小学校,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少学校拆了校园的
秋千和滑梯,不敢带学生去郊游,课外活动一减再减,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施行和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去年9月,《哈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出台后,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空间、对象和事故种类作出明确界定:校长要负责维护和更新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教学设施安全“达标”。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但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同时规定,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以及学校午休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据有关部门统计,《办法》施行一年来,校园伤害事故大大降低。

  据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法律顾问施乃信讲,目前中小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校外兼课是否合法、校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合理等问题十分关注,这些热点也反映出立法应不断完善和解决的新型教育难题。随着“依法执教”的不断深入,学生和学校都系好法律“安全带”,最终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均不受到侵害。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