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破获首起国际信用卡诈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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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4:45 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张涤实习生袁春秋)济南警方破获了首起使用Visa国际信用卡进行诈骗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两名冒充香港居民的犯罪嫌疑人在短短3天的时间里,在泉城大酒店等8家高档酒店、购物中心进行多次刷卡购物,共骗取价值89709元的高档消费物品。9月24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式逮捕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今天上午,办案干警首次向记者披露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
“港客”在泉城疯狂刷卡 今年8月22日下午18时10分,一名身高160厘米左右、肤色黝黑的中年男子走进了济南市东部地区某大型超市,急匆匆选购了总价值6000元的芙蓉王牌香烟20条。在柜台处付款时,这名操广东口音的男子自称是香港人,向营业员提出要用Visa国际信用卡付款。营业小姐接过他递过来的一张Visa国际信用卡,往专用刷卡机上一刷,结果该卡因没有足够的余额被拒绝交易。这名男子见状,又急忙掏出另一张Visa国际信用卡,同样因余额不足被拒绝交易。这时,略显惊慌的这名男子又掏出第三张Visa国际信用卡,这次终于交易成功,一张购物清单送到了持卡人的面前。只见此人在签名栏上签上几个非常潦草的英文字母,就匆匆离开了超市。 负责结算的营业员小姐感到这名男子可疑,便向中国银行的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银行方面闻知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警方巧放长线钓大鱼 “立即到其他高消费场所查询,立即对超市营业人员进行调查访问,立即与其他银行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情况,进行布控。”历下分局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副局长李庆华接到报案后,意识到这有可能是一起重大的国际信用卡诈骗案,急忙部署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队长彭伟带领干警何志江、李志民全力侦查。警方在对市区高档酒店、购物中心等Visa卡特约商户进行布控的同时,交待营业人员照常允许使用Visa卡刷卡消费,不能让犯罪分子觉察他们的诈骗行径已被识破,同时要求柜台营业人员,一旦发现有人持Visa卡刷卡消费,务必要及早报告。 8月25日,经侦大队三中队接到了银座泉城大酒店的报案:称有两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持可疑的国际信用卡在该酒店购物消费。锁定嫌疑目标后,警方制定了“请君入瓮”的具体行动方案:让酒店的服务人员以其购买的软中华香烟数量不足为由来稳住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钓鱼行动”进行顺利。当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如期出现在泉城大酒店的购物中心。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办案民警就将他们请上了警车。随着审讯的深入,其幕后老板——自称是香港人的张大友浮出了水面。 3天诈骗8万多元 经过初步审查,这两名假冒香港居民的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分别为:邓某,今年52岁,湖南省湘阴县人;黄某,今年33岁,广东省清新县人。 据邓、黄交代:今年8月中旬,他们分别在不同时间认识了自称是香港人的张大友。张大友告诉他们如何冒充香港人使用假国际信用卡购物和销赃赚钱。经过预谋后,张大友分别为邓、黄办理了10张假的国际信用卡(即Visa卡,其中邓3张,黄7张),以及假的港澳通行证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8月22日,邓某、黄某与张大友经过商量,决定将作案地点选在对Visa国际信用卡比较陌生的泉城济南。当天上午,他们一行3人乘飞机来到了泉城。在泉城的3天里,邓、黄冒充香港居民,使用假Visa国际信用卡,分别在泉城大酒店等8家高档酒店、购物中心进行刷卡购物,共骗取价值89709元高档消费物品。案发后,张大友逃逸。 Visa卡诈骗为何多次得逞 邓、黄两人利用假Visa卡在泉城进行诈骗为何能多次得逞?据历下警方分析,Visa国际信用卡诈骗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银行、特约商户的相关从业人员对此类行为缺乏警惕和严格的防范措施。 其次,作为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对伪造(包括复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诈骗行为缺乏应有的识别知识,收银员仅以POS机是否通过为标准,对未通过的卡也只视为交易未成,没有予以追究。 第三,作为国际信用卡特约单位的银行系统现有的监控手段较迟缓,往往要等同一张卡短期多次消费,才能判断其是否为欺诈交易,犯罪分子多次作案得手后,待银行监控系统发现时,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 | ||||||||